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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丰县人民法庭吴山法庭业务用房 建议书审批重新前公示

发布日期:2017-12-19 15:56   来源:县发改委   

发布部门:长丰县发改委

公示期间: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

分    类: 县级政府审批的投资项目审批前

依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《关于同意设立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高刘人民法庭、长丰县人民法院吴山人民法庭的批复(皖高法政〔2015〕12号)及长丰县规划规划会(2017)第七次主会议纪要意见,因项目建设地址变更及投资变动,现将《长丰县人民法庭吴山法庭业务用房项目》予以重新公示。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,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向长丰县发改委反映,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。联系电话:0551-62733042。

项目基本情况:项目总投资984.2万元,占地10.04亩,业业务用房建设面积为1930平方米。

主办科室:长丰县发改委投资科(南部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    )
       邮政地址: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院内